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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红原县应急局
  • 成文日期: 2021-05-08 09:50:58
  • 发文字号: 〔2021 〕

关于红原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8日
  • 来源: 红原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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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县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4.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5.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6.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7.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8.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省、州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2021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及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红原“三地两心一时代”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严守安全生产基本盘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全面推行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要求以清单形式固化下来,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科学管用”的原则制定完善清单,将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形成务实、高效、管用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的模式不断完善清单参考模板,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清单制+信息化”等信息化建设,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属地为主安全监管原则,细化落实各级党政的领导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和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以在全县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具体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线的监管人员和企业班组、岗位责任人员身上,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严格执行红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年度述职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发挥考核、巡查的“指挥棒”作用,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等“组合拳”,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到实处。三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主动发现和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健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等激励措施,提高企业创建的内生动力。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对中央、省属、州在县和县属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发挥中央、省属、州在县和县属重点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协调指导中央、省属、州在县和县属重点企业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应急管理、行业主管等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共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四是压实各级安办责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落实专人负责,充分运用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约谈、提醒、警示、通报等手段和方式,督促指导下级政府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重视安全生产和抓好风险防控及问题隐患的限期整改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完成,彻底扭转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被动局面。

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整治督导行动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要深刻吸取县内外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项重点任务,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做法,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五一”“国庆”等关键时点,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抓住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和短板,做到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落实针对性的举措,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三是做好“创安2021”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按照中央、省、州要求,扎实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部署开展“创安2021”专项执法行动,继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树立安全监管执法权威,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以“四不两直”等方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要依法依规做好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坚持事故结案后一年内组织开展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充分发挥事故的教育警示作用。

(三)筑牢安全生产基层防线。大力开展“八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科普宣教工作和外宣工作,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雪山草地行、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应急系统人员专题培训。积极指导基层开展企事业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真正让安全生产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按照要求做好2021年消防员招录政审工作。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将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和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重点,继续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考核作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有效举措。

二、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加大多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应对灾害事权划分、信息发布统计、社会舆情疏导等机制。强化乡镇、部门协调配合,做到分析研判到位、巡逻防控到位、工作联动到位,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合力。推行现场应急指挥官制度,强化应急指挥能力培训。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应急管理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应急队伍资源,开展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专兼结合、一队多能”的综合性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指导社会团体、专业社会工作者自建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社会化救援有偿服务。强化救援人员配置、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和评估考核,建设综合应急救援训练设施,开展抗震救灾、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等应急队伍联合培训和演练。

(三)完善综合应急保障体系。强化应急科技支撑,配备高精尖通信装备,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公众通信网络防灾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完善公路、航利等应急运力储备,加强道路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健全应急物资保障网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红原县应急预案编制规划,组织开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和《阿坝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宣传贯彻,做好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编制重点地区重特大地震应对方案。

三、增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4号)和《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18〕13号),持续推动我县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按要求按时完成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安排乡镇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入库工作。做好冬春救助资金救助对象确认、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健全会商研判机制,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研判,并及时发布研判报告。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演练工作任务,提升实战能力。

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一是完成重特大地震交通、通信、电力中断极端情况下的重特大地震防范应对准备方案的编制工作;二是认真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三是做好全县预应力空心楼板(预制板)房屋建筑建设情况摸底调查统计工作;四是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规范灾害事故现场处置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高效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和工作机制,强化区域协同联动,继续深化应急救援战略合作,补充救援力量、机具、技术等突出短板。加强现场救援指挥,结合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前方指挥部建设方案,有力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取得实质成效。常态化推进森林草原防灭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加强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工作。制定出台《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森防指会商调度、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等制度机制,积极参加全州森防指办公室业务培训。推进《阿坝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推进10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四个清单”制度落地落实。

(二)推进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建立“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出台《红原县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细化森防指“一办六组”并建立“一办六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高位推动末端发力群防群治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和“五级联包”的责任清单制度。

(三)提高防控水平,提升防范能力。对重点区域、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方式实行集中整治,坚持“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预测预警。部署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加强防火安全警示教育,重点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

(四)强化扑火准备,提升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阿坝州森林草原灭火组织指挥工作规范》,规范前线指挥部组织指挥流程和

现场指挥员灭火指挥流程。加强安全防护装备建设,提升安全保障基础水平,全面提升扑火人员自救互救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火情核查制度,实行防火期火情零报告制度。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队伍自身建设

加强党对系统工作的领导。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巩固深化初心使命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准聚焦关键少数、重要岗位,盯住权力、利益、作风“三个关键”,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做好常态化监督检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真正做到“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

督,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形象。

(三)强化干部能力提升。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局中层干部,下更大决心、以更大力度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着力锻造新时代应急管理铁军。为机关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效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应急管理局下设事业单位1个,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共有4个股室,单独设立1个财务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06.47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0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64.74万元,医疗卫生29.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8.3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应急管理局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单位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86.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24.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62.44万元,其中:办公费21.53万元,差旅费11万元,工会经费3.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取暖费1万元,邮电费4万元,其他0.5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6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29.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0.9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8.30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506.4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426.64万元增加了15.76%,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86.47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6.05%,较上年149.01万元增加了69.37%,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应工资等基本支出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20万元,占总预算的3.95%,较上年预算310.02万元减少了93.55%,主要原因为缩减了项目经费开支,减少相关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3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是安排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地质灾害、应急处突等专项工作用车较多;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54.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43.23万元;通用设备73万元,专用设备38.5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红原县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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