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2)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督办和上报查处结果;(3)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意见,向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办和报告查处结果;(4)检查、指导、督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明确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县信访局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信访事项及时进行交办转送,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督办。各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好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我县良好的信访秩序。
二是持续强化信访问题源头化解工作。常态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严格落实“四定六包”(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落实、包息诉息访、包稳定)制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是认真做好信访“三率”工作。坚持把“三率”工作作为衡量检验信访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内容。信访案件及时受理率达100%,按期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9%以上。
四是扎实开展“治重化积”工作。对全县“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进行会商研判,压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力量开展“治重化积”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局内信访内设机构为综合办公室、督查督办股,内设事业单位1个,为红原县信访接待中心;县信访局目前在编9人,其中公务员4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 员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51.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1.5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52万元,医疗卫生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信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4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7.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1.23万元,其中:办公费5.93万元,差旅费7.2万元,工会经费1.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邮电费1.38万元,取暖费:0.85万元,培训费:2.7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信息网络构建:0.4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11.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9.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8.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2.2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51.5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63万元减少了7%,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48.54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8%,较上年160万元减少了7%,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3万元,占总预算的2%,与上年预算3万元持平。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7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万元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较上年度预算;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26.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0万元;业务用房0万元,通用设备23.14万元,专用设备:0.32。家具用具等3.0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红原县信访局预算公开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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