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扶贫专项部门:
现将《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稳有序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1〕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及要求,善始善终做好脱贫攻坚收尾工作,确保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附件:《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稳有序做好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
红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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